居家养老服务基本职责 苏州市家庭服务行业协会 二0一五年十月 |
||
服务分类 |
服务内容 |
指导 |
1、基础服务范围 | (1)协助老人起床、梳头、洗脸、如厕、喂饭、整理居室等日常起居照料服务 | 居家养老服务对象是60周岁及以上健康或相对健康老人的居家老人,为其提供的居家养老服务是服务时间内按需提供、特殊情况需家人陪同、特殊项目价格面议。 |
(2)为生病老人提供端茶、倒水、喂药、穿衣服、看吊瓶等服务 | ||
(3)老人到医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挂号、就诊、配药等服务 | ||
(4)老人散步、聊天、读报等关怀服务 | ||
(5)帮助老人处理缴费、购物、订报等家庭事务 | ||
2、拓展服务范围 | (1)为老人提供身体康复、保健类的护理服务(需具备一定的医护专业知识) | |
(2)为老人提供翻身、擦身、助浴等个人护理服务(需具备一定的养老护理专业知识) | ||
(3)为老人提供打扫卫生、整理居室、洗晒衣被等家庭保洁服务 | ||
(4)为老人提供买菜、做饭等营养膳食服务 | ||
注:居家养老服务基本职责是指一个工作人员到客户家庭服务时,应提供的服务。 |